失踪股票大业智能因三年前收到违规监管函被证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电 大冶智能(300670.SZ)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19年12月)出具的2025年《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案字第0102025030号)。因公司涉嫌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大冶智能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经营活动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大业智能实现营业收入2.06亿元,同比下降26.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7.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94.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38.69万元,同比增长304.12%。 2022年至2024年,大冶智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亿元、-1.45亿元、793.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分别为800万元和-1.52亿元。 -1.08亿元。 2022年6月,深交所向江苏大冶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创业板政函[2022]103号)。 2021年5月21日,大冶智能披露《关于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筹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称拟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当时电气指定有限公司(下同)”64.00%的股权。2022年1月24日,大冶智能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据大冶智能披露的《关于回复深交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2022年3月17日,大业智能与关联方于2021年12月28日签署了《生效三条件当事人补充协议》,并于2021年12月29日签署了《协议》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相关协议完成后,重组交易方案经大业智能发生重大变更,但在其大业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及时处理。大冶智能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五条第1.1条、第5.2.8条的规定,请大冶智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管静)